筹委会10月21日消息:
经县领导批准,定于2010年10月18日-11月15日举办“美在平乐”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平乐县委员会 平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平乐县委宣传部 平乐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 平乐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反映平乐县域内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表现平乐人民与柚子相关的生活方式或丰收场景;反映平乐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游客在平乐旅游的愉悦场景及平乐良好的旅游外在形象。
三、大赛奖项
(1)金柚奖(1名):奖金8888元,颁发证书。
(2)银柚奖(2):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3)最具人气奖(3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4)优秀奖(50名):奖励100元,颁发证书。
(5)入围奖(50名):颁发证书。
四、截稿时间
2010年11月5日为截稿时间(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为准)
五.投稿须知
(1)国内外游客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无限制;团体推荐或自荐报名均可;
(2)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均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每位参赛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6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组照每组算一幅。作品分辨率为300dpi以上,作品尺寸长边宽度不小于25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
(3)作品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
(4)认真填写《“美在平乐”摄影大赛参赛表格》(在《 平乐热线 》网站 www.glplrx.com 点此下载 ),简要创作说明,限300字以内。
(5)谢绝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可作适当裁剪、接片,但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图像上不得显示摄影师、机构、刊物、日期等字样。
(6)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于其他相关的非商业性宣传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等),凡已经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7)活动主办方“美在平乐”摄影大赛筹委会享有本次摄影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大赛收稿及联系方式:
收稿单位:“美在平乐”大赛筹委会。
地址:平乐县桂江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邮 箱: gjlygwh@163.com 电 话:0773-7898988
附:“美在平乐”摄影大赛参赛表格[点此下载]
“美在平乐”摄影大赛筹委会
2010年10月18日
“美在平乐”摄影大赛评选细则及评选顺序
筹委会11月5日消息:
一、评委会
评委会设评委七名,由评委会推举评委会主席一名、执行主席一名若评委对某一作品的意见有分歧,并相持不下时,可先争议,再投票。若还有争议,则最终决定权由评委会主席和执行主席共同决定。
二、评选依据
“美在平乐”摄影大赛征稿启事[详情]
三、评选程序:
分初评和终评进行评选。
初评
第一步,由评委会主席和执行主席对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由工作人员放映幻灯,评委对投稿作品整体浏览,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步,由评委投票,方法是屏幕上出现作品影像时开始一分钟倒计时,评委举绿色牌为赞成票,举红色牌为否定票,票数达半数者即可入围(7个评委够4票),如果入围作品越过规定入围数量则在入围得票少并得票相同的作品中,再次投票,以票数多少产生入围作品。
终评
第一步,由工作人员放映幻灯,评委对入围作品整体浏览,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步,由评委投票,方法是屏幕上出现作品影像时开始一分钟倒计时,评委举绿色牌为赞成票,举红色牌为否定票,票数达半数者即可作为优秀奖(7个评委够4票),如果优秀奖作品越过规定数量则在优秀奖得票少并得票相同的作品中,再次投票,以票数多少产生优秀奖作品。
第三步,由工作人员放映幻灯,评委对作优秀奖品整体浏览,做到心中有数。
第四步,由评委投票,方法是屏幕上出现作品影像时开始两分钟倒计时,评委举绿色牌为赞成票,举红色牌为否定票,,票数达80%者即可作为金柚奖和银柚奖候选作品(7个评委够6票),如果金柚奖和银柚奖候选作品越过规定数量则在候选作品中得票少并得票相同的作品中,再次投票,以票数多少产生金柚奖和银柚奖候选作品。每位评委只能投三票赞成票,奖项允许空缺。
第五步,对金柚奖和银柚奖候选作品进行投票,七票赞成方可产生金柚奖,六票赞成方可产生银柚奖,奖项允许空缺。(黄坤友)
更新上传时间:201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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